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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视角下的”娱乐人格权”

各位律师朋友们:原定于7月1日周三下午15:00进行的《最新民法典视角下的”娱乐人格权”》直播课,因故推迟至7月3日(本周五)下午15:00,敬请谅解,望周知! 

▶(顶级)明星的人格权保护

▶掐指一算,你应该不清楚“撕漫男”为何意

▶最新民法典人格权编与 (TOP) 明星权益保护之间的那点儿事

▶这是一场来自“某ICON资深迷妹”法律人的精彩直播!

大家都知道,影视等领域的明星往往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,易被普通民众、大众传播媒介和各种市场主体公开讨论、模仿、学习、造谣,甚至利用,容易发生侵犯这些明星合法权益的问题。


诸如李晨名誉权案《渣男李晨现形记》、肖战“被反动,骗取粉丝钱财、教唆他人网暴”、杨紫遭某些微博营销号言辞侮辱、吴亦凡“被传吸毒”,都诉诸了法律途径,明星vs网络平台成为了公众焦点,明星的人格权又该如何保障?


本周三特邀宏景国际教育人气讲师:Wendy,带着最热的民法典,和你一起聊聊最新民法典人格权编与 (TOP) 明星权益保护之间的那点儿事,为你诠释民法典视角下的“娱乐人格权”。


感兴趣的朋友们记得提前预约,以免错过本期精彩直播。


直播如遇任何问题,可添加宏小律VX进行咨询:hjusb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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